UploadFiles/201351015221678.xlsUploadFiles/201351015227842.doc 资助计划”项目的通知
关于2013年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”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:
一、申报对象
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,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活动,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。项目须配备1-2名指导教师,申报者每人限报一个项目项,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项。
二、项目申报办法
1、选题应尽量具体、有针对性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。理论研究类项目要注重和当前助困工作的结合,实践类项目强调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,调研类项目侧重完善资助管理和教育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。(具体选题指南见附件3)
2、申请者应填写《浙江理工大学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”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。申请书经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立项者所在学院。
3、请各项目组于2013年5月20日下午四点前将项目申报表(附件1)打印稿一式两份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材纺楼329)蔡老师处,同时将项目申报表(附件1)和项目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发送到[email protected]。(请用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姓名为邮件和附件命名).
项目申报书下载链接//dwxgb.best10bc.com/?p=74&a=view&r=242
三、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
1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工作,确定2013年度发展性资助立项项目。立项项目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校级重点资助项目经费资助2000-3000元/项,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-1500元/项。
2、各项目申请者应明确完成时限,要求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3年11月左右组织中期检查,2014年4月初进行结题答辩。每个项目结题时将严格按照课题申报书的预期成果形式进行验收,并进行结题答辩。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委进行项目评审,并将优秀项目汇编成册。
3.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,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。项目立项后给予70%的资助经费,项目验收后补助剩余的30%资金;凡执行不力,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,视情节轻重将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。UploadFiles/20135101514122.xls